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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民政局多举措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基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9 10:47: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抓调研。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底调研工作。坚持“严、准、实”,突出“摸、排、建”原则,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宣传引导各社会组织积极建立党组织,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了延伸和拓展,有效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抓组建。进一步理顺了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以“独立式”、“联合式”、“兼合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了全县社会组织党支部组建步伐。至目前,成立党支部2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6个,覆盖社会组织57个,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81%。 

三、抓制度。制定下发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社会组织党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职责,规范了“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建立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县民政局党组积极主动深入社会组织联系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党课等方式,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印发了《关于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选派优秀党建指导员4名。通过对支部建立、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党内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切实发挥了调研员、宣传员、服务员、督导员“四员”作用,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四、抓队伍。广泛开展“党员找娘家”、“党员亮身份”等主题活动,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流动党员周报告,做到了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联系走访制度,加强流动党员学习教育,有效推动流动党员管理无缝对接。

五、抓载体。组织开展了“三亮五争”等主题活动,全面提升了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使全体社会组织党员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社会组织党组织主动推行党员承诺制,社会组织负责人带头进行承诺,承诺率达到了100%,有效地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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