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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五项措施”助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0 10:33: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贯彻实施,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镇原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甘肃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下发之后,镇原县利用掌上镇原、镇原社救、镇原医保等微信公众号及各类会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村组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介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以及管理监督等程序,提升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严格标准,确保对象认定准确。根据认定办法规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满足本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扣除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提出申请时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及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后,可确认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截止10月底,全县确认59人符合救助条件,已推送医保部门审核。

 三是简化程序,确保救助快速到户。要求乡镇开辟“绿色通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罹患重特大疾病情况、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县级医保部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后,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救助结报支付,确保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及时救治。

四是规范档案,确保资料准确完整。县民社会救助中心督促指导各乡镇,严把档案资料审核第一关,对所有上报档案进行了编号,并将档案信息录入,档案电子化管理,做到了有据可查,认定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及制度化轨道。

五是强化协作,确保群众不来即享。县民政救助部门积极与县医保局沟通衔接,加强乡镇业务指导,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每月通过医保支付系统全面筛查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较高人群,通过数据比对和线下精准走访,调查取证,严格审核比对,建立确认台账,减少群众少跑路,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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