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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督导调研庆阳市村民自治有关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6 11:36: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民政厅开展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和村规民约先进村遴选工作部署要求,7月24日-7月25日,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赵恒山一行来我市就村民自治有关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凌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科室负责人及西峰区、庆城县、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西峰区显胜乡铁楼村和冉李村、庆城县白马铺镇王畔村和翟家河乡程家河村、宁县和盛镇杨庄村和焦村镇高尉村,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村规民约先进村创建等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与部分乡镇负责人、村“两委”干部等人员就村规民约内容修订、作用发挥、基层减负、村务公开规范化、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

督导组实地调研后,对我市村民自治工作尤其是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推动村民委员会建设实现“四个规范”(即组织体系规范、职能事务规范、制度章程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必须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力,加快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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