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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充分发挥信息核对作用 助力救助帮扶精准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2: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今年以来,镇原县不断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努力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确保了民政救助工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镇原县民政、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健、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医保、残联、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镇原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镇民发〔2023〕55号),与相关部门签订了信息数据共享和保密协议,完善了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信息数据库,为做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为精准识别和认定对象、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措施提供稳固支撑。

通过县直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县民政局对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人员,先开展信息核查认定,做到“逢进必核、在保复核和动态常核”。通过信息共享,全面掌握申请对象的“房子、车子和票子”等信息,防止错保错救问题发生。核查结束后,将核查结果返回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强化对乡村振兴信息平台反馈信息的跟踪调查核实。年内,县民政局共核对信息135 批(次),核对信息10.6811万户(次)32.9516万人(次),乡村振兴信息平台反馈信息2批(次)604条,通过信息核对和复核调查,不予批准救助和取消社会救助资格208户598人(其中城乡低保135户408人、特困人员23户27人、临时救助50户163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和救助对象19户19人(其中死亡人员5人、孤儿2人,退休进社保12人)。通过信息核对,有效解决了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实现了救助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数据共享和分析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由“群众开证明”转变为“系统来证明”,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和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目标,也减轻了行政成本,增加了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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