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2017年度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受灾人员救济、安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双拥宣传、双拥模范城市创建,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审核革命烈士、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负责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依法协调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务公开活动;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公益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公益金使用;依法行使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协调,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是正处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29人,现有在职职工35人,离退休人员18名。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7个职能科,1个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防灾减灾中心),挂靠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双拥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7年市财政局共下拨我局财政经费1591.691724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499.73532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02.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7.98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410324万元);项目收入1091.9564万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收入56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金231.4717万元,临时救助1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282.4847万元)。
2、经费支出:本年度共支出各项经费1225.121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68.37832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0.983万元,公务支出77.98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410324万元),项目支出756.74303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支出29.21万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支出503.436641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206.096395万元)。
(二)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7年,我局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591.691724万元,较2016年收入1687.743475万元减少96.051751万元,减少0.056%,减少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市救助局核算。
2017年,我局经费支出共计1225.12136万元,较2016年661.284549万元增加563.836811万元,增加85%,增加原因为2017年我局新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财政下达我局各类预算经费1591.6917万元,年终共计经费支出1225.12136万元,减少支出366.57034万元,减少23%,原因为各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计划在2018年实现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总计77.985万元,其中:1、办公费:5.566853万元,2、印刷费0.935万元, 3、手续费0.1325万元,4、邮电费1.925605万元,5、差旅费13.46915万元,6、物业管理费0.1096万元,7、因公出国经费1.817632万元,8、维修维护费0.052万元,9、会议费0.6362万元、10、培训费0.066万元,11、公务接待费2.9678万元,12、劳务费0.082万元,13、福利费6.22125万元,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611万元,15、其他交通补贴34.475万元,16、其他1.4523万元,17、办公设备购置0.96万元。主要是今年严格财务支出,开源节流。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金额为17.6799万元,原因是购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监控设备及档案信息电子化设备。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5.0150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788万元,较2016年5.2849万元增加1.2939万元,增加24%,原因为接待批次增加,2017年我局共接待32批次,接待人数66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6.618655万元,因公出国境1.817632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8.27853万元,减少3.263443万元,减少17.85%,减少原因为公务车辆改革后,我局公务车辆减少到1辆。
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银行存款98.069817万元,固定资金286.5965万元,资产合计384.6663.17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56.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项目自评得分为99.3分,达到了预期效果。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庆阳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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