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2023年4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定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对于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周期监督,制定《巡察整改周计划》,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学习不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每月学习主题,年度研讨交流不少于4次。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9次,研讨交流4次。局属各单位也根据实际,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学习54次。二是靠实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了《2023年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明确领导干部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为联系点党支部解决1-2件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书香机关”建设,印发了《市直民政系统“打造书香机关提升文化素养增强履职本领”读书学习活动方案》,通过推荐“一本好书”、开展读书沙龙、共读经典、交流读书笔记、分享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学习活动,局机关党委举办了3个季度读书报告会,各支部先后开展读书学习活动62场次,分享94人次,分享图书70余本,参与120余人次。建立了党支部阅览室、“读书角”,购买各类图书500余册,发放理论学习书籍700余本,读书促学习、强素质、推工作氛围逐步形成。三是加快社会救助领域问题整改清零,2023年2-6月,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先后在8县区召开社会救助工作现场观摩暨业务座谈会,以会代训,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对社会救助相关制度进行了再解读再培训。各县(区)积极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退出机制。并采取现场观摩、进村入户、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讲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临时救助政策公开宣传少、县区落实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市社会救助中心制定了《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持续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力度,全面完成对县区、乡镇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县区业务部门,对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开展“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核对、评议、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派出工作组赴8县(区)对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各县(区)均开展了临时救助政策培训,对救助范围、业务流程、入户核查、档案资料、资金发放等重点业务进行实地查看,对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政策执行有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抓好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二是对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力的问题,市民政局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对未按期接受年检的22家社会组织,发布了督办通知,督促限期提交年检资料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检查,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3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全市社会组织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3月份发布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服务指南,明确了社会组织接受年检时限要求和审核工作流程。3月份开始推广应用全国社会组织年检系统,全面完成市属社会组织应检尽检。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通知》《分类晋级推进市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全市性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查整治力度,连续开展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共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7家,着力净化了社会组织领域的生态环境。三是对于市福彩中心对彩票市场缺少监管的问题,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不断加强对彩票市场的定期监督检查,对全市8县区投注站进行了安全及日常运营大检查,督促重新修订完善了投注站管理规定,在网点室内悬挂服务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对于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超过10天的人员无报备资料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第58条“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解决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安排离站。”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2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于2023年1月29日将救助期限超过10天的3名救助人员向市民政局进行了报备。印发了《关于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救助期限,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缓慢,破解难题办法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平稳有序推进“省内通办”工作,在甘肃庆阳民政公众号和k8凯发平台官网发布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公告。积极推进西峰区婚姻登记处提质改造工作,推动婚姻登记工作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取得新成效,将西峰区婚姻登记处建设成为一流的婚姻登记窗口,全面提升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8县(区)均建立了颁证大厅,把颁证仪式引入了婚姻登记流程,实现常态化颁证服务,引导群众用文明简约有仪式感的颁证仪式代替传统婚礼。设立了集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婚俗宣传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调解服务。确定西峰区、环县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县,镇原县、正宁县为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县,其余县同步推进婚俗改革。加强与妇联、文明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二是持续推动落实《庆阳市全面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大力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累计平迁坟574座,有效整治了占用承包地、耕地散埋乱葬问题。积极争取省级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13万元,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0万元购置殡葬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殡葬设施补短板工作进度,已建成运营殡仪服务单位2个,城乡公益性公墓4处,农村集中安葬区85处,3个县殡仪馆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勘测定界、可研报告编制、立项批复、岩土工程勘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净空控制测量、净空审核、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招标、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图纸审查、预算编制及审核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10月中旬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对县(区)社会事务督查力度,3月以来,抽调人员分次分组对县(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清明节祭扫、婚姻登记处提质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确保社会事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定了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及时调整成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增强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通过会议安排、实地指导的方式,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4月上旬,赴局属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建立、意识形态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凡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均需经过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填报《庆阳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五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排查。结合“主动创稳”行动,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梳理,梳理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清单3条,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六是制定《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更新,按照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了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巩固全市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规定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2月17日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局属各单位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工作的抓促力度,督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制定了《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彩票超市短款追缴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追款小组,聘请法律顾问,采取电话沟通、短信联系、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措施追缴彩票赊销款。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3次,约谈班子成员5人次,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次。四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综合运用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局党组开展了解平案专题警示教育,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市养老中心召开了职工大会,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反面警示教育活动,相关人员就违纪一事做了深刻检讨,班子成员现身说法,给予了批评教育。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民政局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不符合规定和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了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坚决杜绝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的现象。对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4月份,市民政局分管财务领导对时任单位出纳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财经法规政策,强化财经纪律,提升专业素养。二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43万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30.92万元、支付日常办公经费6.51万元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深刻反思,反复核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核查,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购买服务总计支出331073.2元,其中市级下达的服务管理经费支出46335.2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84738元,符合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第一条“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编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按《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受助对象救助管理工作,在救助管理机构为受助对象提供主动救助、照料护理、康复治疗、教育矫治、临时安置、返乡救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基本服务。”的规定。关于支付日常办公费6.51万元的问题,经核查,2021年市救助管理站水电、通讯费用支出60320.08元,车辆维修费支出3395元,更换救助人员宿舍楼玻璃支出5029.5元,共计68744.58元。市救助管理站现有新建综合服务楼和原受助人员救助服务楼各1幢,总建筑面积3323平方米,其中受助人员救助宿舍2638平方米,办公区685平方米,经测算,按比例分配救助区域的经费占总费用的 80%,工作区域占总费用的 20%。根据该比例分摊后,2021年救助区域内水电、通讯费支出60320.08元。以上支出符合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第二条“(一)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点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中,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及引导护送救助对象求助所需的开支。包括业务车辆在开展救助工作时产生的燃油、维修费;(二)为受助对象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保障等救助服务所需的开支。包括救助区域内使用的水、电、暖、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相关费用;(七)救助管理机构应严格区分救助区域和工作区域,按使用面积分摊相关费用,在救助区域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工作区域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机构工作经费支出”的规定。今后,市救助管理站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收支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对于市社会救助中心2019年社会救助经费列支一般公务费2.6万元,用核对平台运行维护费印刷宣传品支出3.21万元的问题,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1号)规定的经费支出范围支出。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做到资金年初有预算、支出有计划、决策有落实,时刻保持“过紧日子”思想,用好、用对各项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单位财务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对每笔经济业务,严格支出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对于市福彩中心分别在3家银行开设单位账户的问题,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于2月6日将银行开户问题汇报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2月10日省中心回复《关于福彩中心开设银行账户说明的函》“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因业务需要,在几家银行开设了公户及彩票资金专用账户。为节约运营成本,优化资金划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市福彩中心可在当地银行开设相应公户及专用账户。”
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失,政府采购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民政局对二级单位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3月新修订的《庆阳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下属单位项目监管和政府采购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五条第四款“经批准立项实施的建设项目及相应配套设施购置等,要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执行,规划财务科要牵头并会商有关业务科室进行全程监督。”第五条第三款“各单位的大额采购严格按照《采购法》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采购方案要报局里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对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监管、政府采购的管理。二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服务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概算超估算、结算超预算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通过查阅历史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梳理问题,严肃作出整改。经查,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服务楼及附属设施项目于2016年12月由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庆市发改〔2016〕412号) ,用于满足城市规划和新形势下未成年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的救助工作需求。2016年庆阳市发改委〔2016〕412号文件对《庆阳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服务楼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了批复,并对建设内容和规模作了初步规划。2017年7月市民政局批复项目(庆市民发〔2017〕103号)概算总投资1199.99万元。2018年1月该项目被庆阳市陇东建筑工程安装公司以1056.8万元中标,总建筑面积2810.69平方米,2018年5月7日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发现初设有漏项,且原材料价格、人工费上涨,导致概算超估算14.5%,结算超预算14.22%。2020年5月21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2年8月23日由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今后在执行项目预算时,市救助管理站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提前预估物价、市场环境等因素,确保预算贴合市场实际、科学合理。三是对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智慧养老平台未正常运行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与平台开发商海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协商,指派专人负责,对中心智慧养老平台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4月份对智慧养老平台系统进行了调试,目前平台已正常运行。四是对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养老基地花卉园建设项目未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与承包方李喜阳解除养老基地塑料大棚对外出租协议,之后由中心种植花卉、蔬菜,节约饮食保障成本,组织老人观光休闲、陶冶情操。
8.关于“救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救助资金发放不平衡”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临时救助资料不全、核查不严的问题,市救助服务中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在临时救助申请受理环节中,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确保资料完整规范。二是对于个别救助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严格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对象范围实施救助,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9.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监管不力,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新修订的《庆阳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局属单位资金支出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五条第二款“局属各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职工福利、差旅费、社保等政策性支出,由支出单位如实填写《市直民政系统大额资金支出审核登记表》,规财科会商有关业务科室按三重一大程序汇报审定,规财科根据会议决定批复并监督支付。严格禁止财务支出方面的先斩后奏现象”。2022年10月,按照《庆阳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局属单位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出来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两个制度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对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无预算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预算管理,对应支付的资金,追加预算,规范票据,严把资金用途,严控资金支出。由于2023年预算已上报,无法追加,将在下年度预算填报时增加相关预算。三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料不全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将2021年8月4日—8月27日救助的132人救助档案进行了全面完善,其中送精神病院医治的17人,经与公安机关多方协调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11月将17人户籍全部落入救助站集体户籍并办理了医疗保险。2022年7月,将滞留的17人全部纳入城市特困供养。为进一步规范救助档案管理,制定了《庆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档案、台账管理制度》,对救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救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做到人档合一。
10.关于“办公用房使用不当,国有资产闲置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庆阳市颐寿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业务不经常的问题,2月14日,市民政局组成考核评估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一行4人,对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2021-2022年度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掌握中心运营情况,实地走访了南苑路社区助餐点、安定路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了解了其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照《庆阳市养老服务运营中心工作评估表》逐条逐项进行现场打分,最终平均得分85.5分,考评等次合格。二是对于市慈善总会自2007年9月成立以来工作停摆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督促其于2020年10月召开了市慈善总会换届大会,配齐配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2021年以来,市慈善总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加强与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大力实施“津陇慈善情 助力乡村振兴”慈善活动,争取天津市在我市落实“一站一室一家一屋”项目46个,投入资金505万元。2022年6月,联合天津市慈善协会、甘肃省慈善总会在合水县举办了津甘两地慈善项目推进会,为合水县乐潘小学捐赠助学物资29.5万元。2023年,争取天津市慈善协会、天津市眼科医院为我市捐赠视力筛查车8辆,价值140万元。市民政局将继续指导市慈善总会以东西部协作为抓手,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强化慈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慈善,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在扶弱济困、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对于爱国拥军促进会使用房屋闲置的问题,市民政局根据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对接,现已委托庆阳金亚图勘测咨询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测绘,并完成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目前房屋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四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房屋闲置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制定了《关于功能区域调整的方案》,根据《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救助管理机构业务部门及职能划分科学、合理、设有求助接待、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部门,要求床位设置在50-100张”和《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89号)“救助管理机构应开辟专门服务区域设立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实施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区域的相对隔离,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置生活居室、社会工作室、心理访谈室、探访会客室等,设施陈列和环境布置要温馨舒适”等规定,重新设置了市救助管理站日常临时救助、突发性自然灾害临时避难场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等功能区间,合理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五是对于市福彩中心房屋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制定《庆阳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办公用房使用方案》,重新规划了福彩综合体验厅、福彩培训中心、视频会议室、党建活动室、库房、值班室、视频销售厅固定资产库房、图书室、福彩博物馆、职工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合理规范使用办公用房。六是对于市养老服务中心2019-2022年间,将资产出租、对外承包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2月5日解除了与庆阳沐禾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于2023年5月份解除了塑料大棚对外出租合同。今后凡有相关资产出租、对外承包的业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审批,资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七是对于市养老中心在建工程未按暂估价值入账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十条规定,于2022年5月20日聘请第三方对养老基地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要求,积极衔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目前正在对主体工程、附属工程、装修项目进行梳理核对,预计将于今年11月份完成资产核对和入账。八是对于固定资产划转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市民政局已衔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终端台式机2台、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终端1台、优抚信息采集数据核查终端设备2台、优抚多功能台式信息采集仪2台调拨手续;办理了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型北斗报灾信息终端6个、灾情直报型北斗报灾信息终端2个、卫星电话1台、车辆导航监控型报灾信息终端2个调拨手续。4月4日与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座谈,专题研究固定资产划拨工作,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视频监控系统及仓库货架调拨手续。9月14日,全面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附属工程项目1期工程全部国有资产移交工作。
11.关于“考察学习不严肃,成果效应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吸取赴日本考察学习经验教训,市民政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制度》,后续外出考察制定实施方案、行程单,明确考察内容、目的、考察人员,科学运用考察成果,确保考察实用性。二是市民政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参加考察观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人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2.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决策部署,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解,对重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周期监督,运用甘肃党建、微信工作群等信息平台,每月、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党建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二是对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仍然空缺的问题,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目前已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是对于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党建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年底有考核,进一步做实做细党建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2023年以来组织集中理论学习9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开展读书心得报告分享会9次,为党员干部采购书籍63册。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做到一季度评估结果上墙公示,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与救助业务融合推进、末端落实。四是对于市福彩中心班子成员无明确分工的问题,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相关文件。
1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严肃,议事规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和财务制度,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支出项目,必须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再执行,党组会上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会议。二是市民政局机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类会议记录的记录、保管、归档工作进行了规范,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审议事项有内容、有过程、有结果,清晰反映决策实况。
14.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干部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局属单位班子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多次汇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争取增加职数,目前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增加副科级职数1名,其他待机构改革之后,再继续争取。二是对于市福彩中心、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不规范的问题,两个单位严格按照《市直民政系统自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新招聘人员填报《市直民政系统自聘工作人员计划预审表》,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严格审核临聘人员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确保招聘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对于已聘用人员,重新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对于下属单位2017年以来干部职工请假审批把关不严,市福彩中心职工考勤制度规定请假按一定标准扣除工资的规定未严格执行的问题。局属各单位均重新修订了请销假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请销假制度执行、监管,建立考勤台账和考勤管理档案,严格落实有关奖惩措施。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并在2023年2月份工资表中落实了相关扣除规定。修订了《庆阳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庆阳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办法》。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实施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总结,督促各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共召开组织生活会6次,做到了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16.关于“党建工作薄弱,支部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民政局党建墙内容成旧、党内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于2月中旬更新了党建墙内容、党员积分管理平台、党组织机构示意图。制定印发《市民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督促各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务人员学习党内政策法规,规范党内选举程序、“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对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党员纳新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内政策法规学习,对发展党员档案、“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排查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非党员办理党建业务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及时成立了党建办,由正式党员石社东、齐进波同志具体办理党建业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7.关于“中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基层抓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3月中旬开展了社会救助领域档案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及时查缺补漏,对完整填写入户核查表、审核确认表、诚信承诺书、委托授权书、信息公示单、不予批准告知书以及核对报告等资料进行了规范指导。二是坚持落实资金“月报告”制度,于每月10日前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对发放迟缓的县区采取实地查看、发督办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县区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下发《关于做好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已全面完成提标扩面工作。
18.“对同级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整改情况。4月4日与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座谈,专题研究固定资产划拨工作,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视频监控系统及仓库货架调拨手续。9月14日,全面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附属工程项目1期工程全部国有资产移交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我们将紧盯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从严履行“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结合巡察反馈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k8凯发平台的联系方式:电话0934-8612149;邮政信箱16号;电子邮箱441559429@qq.com。
中共庆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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