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省、市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的重要职责,不断完善思路,健全机制,开拓创新,整体推进,各项民政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会救助水平全面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投入逐年增加,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4.48亿元,年均6.89亿元,年均增长10%,各项惠民政策和为民办实事的落地见效,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农村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由950元提高到2434元,年均增长20.7%;城市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167元、193元提高到310元、35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25元提高到272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8.58亿元。全市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万人,年供养标准由1600元、1800元提高到4114元、4314元,累计发放供养金1.5亿元。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8.77万人,发放救助资金3.69亿元,医疗救助资金年均增长6.6%;代缴参合参保人数达119万人次,支出参合参保资金4462万元,代缴参保参合率达到了100%。率先建立了600万元市级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困难群众207人次,发放救助金664.46万元。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实施临时救助11.04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929.78万元。2012年1月,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市;2013年,我市又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
(二)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创建全省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4个、全省示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完善了高龄津贴制度,老年人高龄津贴实现了全覆盖,累计发放高龄老人补贴2389万元,并逐步落实了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优待和65岁以上城区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免费制度。全面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快速转变,为全市2千多名孤儿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6810.8万元,收住重度残疾儿童 370人;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全国贫困家庭儿童唇腭裂儿童手术重生行动和“神华--爱心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康复手术600多人次。开展了“福康工程”和“福彩助残”项目,为福利机构和贫困家庭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635件、装配假肢26具、实施肢体矫形手术59例。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0.2亿元,连续三年销售额突破2亿大关,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188.16万元,均比“十一五”时期翻了一番;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慈善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中国爱心城市”创建活动, 2011年以来,我市连续3年被命名为“中国爱心城市”称号。
(三)养老服务事业快速推进。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2.8亿元,先后建成养老服务设施710个,床位达到1012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0.3张,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73.2%的城市社区和48.3%的村,设施数、养老床位数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78%和311%。市养老基地一期项目的第一批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中心已完成主体,养老休养区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已开工建设。在西峰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服务对象发放补助资金30万元,为500名试点对象累计提供各类电话或上门服务2670多次,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四)防灾减灾工作卓有成效。近年来,我市先后遭受了干旱、暴洪、冰雹、沙尘暴、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抢险救灾工作。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4.87亿元,接收捐款3965万元,发放救灾物资1.68万件、救灾帐篷8250多顶,救助受灾群众 203.6万人次,灾民新建房屋11764户,维修9768户。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390个,建立完善了应急响应机制和教育培训、科普宣传、工作责任及信息报送体系,配备乡村灾害信息员1261人,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明显提升。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先后实施防灾减灾项目2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20个,市级大型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两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显著。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了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群众上国防教育课236场次,举办各类国防知识竞赛、报告会和培训班162场次,制作编播专题节目121期,制作刷新固定宣传标牌680面、专题片58部,举办军民联欢文艺节目61场次,营造了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投资2.8亿元,援建驻地部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8个。广泛开展了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项目拥军和“爱心献功臣”活动,建立军民共建点73个,全部落实了驻庆部队官兵优待政策,解决了68名军嫂就业问题,为部队培训两用人才762名,赠送电脑153台,援建军营图书室26个,赠送图书4.1万册。在元旦、春节、“八一”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320多万元。全面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费和优待金8412万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医疗减免、定额补助、大病救助制度,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投入4095万元为2730户困难优抚对象新建、维修住房8190间;成立帮耕帮种服务小组1414个,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难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扶创”活动,投入2000万元,扶持农村复转军人3540户,已彰显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妥善安置退役士兵688名,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2名。先后投入857.18万元,培训退役士兵2331人。2011年,我市和4个县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2012年,我市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六)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社会组织达到1101个,建立党组织407个,党建覆盖率达到100%,整体组建率达到37%。全面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率达到95%以上。依法开展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市1261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开展了城乡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创建活动,建成城市社区服务站53个,街道服务中心3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较“十一五”末翻一番;建成农村社区343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3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已参与到社区志愿活动中。积极稳妥推动殡葬改革,先后实施殡葬服务建设项目8个,现已建成投入使用6个;先后建成公墓173座,集中安葬区574座,整治坟墓19216座,乱埋乱葬问题正在逐步得到遏制。加快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落实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规范婚姻登记行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和实时在线登记。推进收养工作信息化管理,全面实行了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收养登记业务。积极稳妥推进界线管理工作,及时妥善调处边界突发矛盾纠纷,扎实有序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更新、完善地名数据库,努力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开展了新一轮乡改镇工作,共撤乡改镇27个,建制镇总数达到63个,优化了区划布局,提高了城镇化发展水平。
(七)民政系统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市、县区均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局,落实了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乡镇均设立了副科级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19人增加到现在的486人;村(社区)配备民生服务员1319名,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民政工作网络。先后深入开展了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民政工作队伍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新的提升。
二、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协调、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民政改革、建设法治民政、助推富民兴陇”为主线,以“健全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目标,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双拥优抚安置、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等各项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和民政部“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基本方略以及“规范、创新、拓展、提高”的基本要求,完善体系、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拓展领域,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
(三)奋斗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民政法制建设更加健全,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推进社会救助由单项突破向体系配套升级。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完善和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进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2017年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十三五”后三年与全省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不断完善“3 1”综合测评办法、有效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评议、审批工作程序,落实低保对象评议、公示制度,确保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巩固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贯彻《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救助供养标准,省级补助标准年均增长15%,到2020年集中供养达到每人每年8745元,分散供养达到每人每年6865元,县区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55元配套列支,随物价上涨及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逐年提高。以规模适度、布局优化、提高照护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到“十三五”末,实现经费有保障、人员有保障、安全有保障、医疗有保障、生活有保障、精神有保障的标准化农村敬老院,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应养尽养。
3.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制度,切实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搭建部门信息共享互查平台,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健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到牌子、人员、流程、工作“四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
4.进一步规范专项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重点对象全部参合参保,扩大救助范围和病种,提高救助标准,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抓好51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科学确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救急难”作用,做到准确施救、规范施救。县(区)每年按照省级下拨资金标准1:1的比例筹集临时救助资金,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工作水平。
5.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方针,加强部门协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加强部门配合,依法打击职业乞讨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街头流浪乞讨数量,消除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加快市、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完成庆阳市救助管理站整体搬迁工程,县级全部设立救助管理机构,形成以市、县区救助管理机构为骨干,以乡镇(街道)、社区救助点为依托的救助工作网络。
(二)推进灾害管理由应急救助向健全体制升级。坚持有灾救灾、无灾防灾的思路,以完善救灾机制、强化工作合力、推进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努力提升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1.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预报体系建设,科学分析预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高音喇叭、手机群呼、鸣锣示警等有效形式,将重大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防汛防洪、防雹防雷、防疫防火等信息以最快速度发送给公众。
2.加强备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投入,加快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库建设,建立116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70个城市社区和347个农村社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站(点),力争通过3-5年努力,建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延伸到乡(镇)和城乡社区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落实《庆阳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入库、发放工作,完善救灾物资接收、储备、调运及废旧物资的清理、处置机制。
3.加强社会动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信息通报、灾情会商等协调方式为主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突发事件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乡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防御能力。认真做好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分批轮训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率和发证率均达到100%。
4.加强预防能力建设。落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灾情2小时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初报及时、核报准确、评估科学、发布规范。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年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
5.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以公安和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快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大型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进度,年内力争完成主体工程。
6.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市、县、乡三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全面落实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理顺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切实构筑起反应迅速、处置有力、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加快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市级大型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庆城、环县、华池县3个县级物资储备库和环县、华池、西峰、合水县4个中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完成市本级、西峰区、镇原县、正宁县、宁县救灾物资储备库装备配备,提高物资速调能力。全市偏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库达到3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45个。与此同时,要重视乡村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要确定1-2处避难场所,每个村以组为单位确定1-2处避难场所,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标志鲜明、科学合理的避难设施。
7.加强防范自救能力建设。积极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救助、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得到救助,妥善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不断规范救灾捐赠工作,在全市所有城镇社区建立接收捐赠物资站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常化和社会化。不断完善农村住房保险机制,加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力度,全市参保率力争达到85%以上。
(三)推进社会福利由传统补缺向适度普惠升级。积极发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惠福利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以孤儿养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服务为基本内容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优先发展居家养老、大力实施社区养老、务实推进机构养老”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体系,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的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全面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将城乡“三无”老人全部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二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成1个市级养老项目(养老基地)、3个县级社会福利院(环县、华池县、西峰区)、21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39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等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同时,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农村社区和100%的贫困村,养老床位数增加125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5张以上。三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实施以“打造一个平台、强化两个支撑、抓好三个关键、提供四项服务、做到五个统一”为主要内容的“12345工程”,着力构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家政企业、物业企业、餐饮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配餐送餐、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服务。争取到2020年各县(区)均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2、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救助制度,实施养育、医疗、教育、就业配套综合救助政策,实行集中养育、家庭寄养、领养、代养和跨国收养相结合的各种抚养服务体系。新建宁县、镇原县、西峰区3个县级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450张。适时调整孤儿的供养标准,使家庭寄养、机构供养的儿童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救助保障机制,积极实施“重生行动”、“先心病患儿和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等医疗救助项目,使所有适应手术治疗的残疾孤儿、贫困家庭儿童都能得到及时医治康复。
3、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继续实施民政“福康工程”和“福彩助残”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认真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资格认定,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加大福利企业改制、改革力度,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就业。
4、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彩票发行宗旨,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精心打造品牌玩法,强化监督管理,扩大发行规模,提高销售总额。“十三五”时期,全市福利彩票销量累计达到14亿元。
5、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立政府倡导、民政牵头、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抓好县区、乡镇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慈善超市”设立工作,建立县区“慈善超市”8处、乡镇街道“慈善超市”40个。建立覆盖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慈善捐助接收站点119个,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
(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由互助共建向融合发展升级。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军休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军地双方深度融合发展。
1.不断深化双拥创建。按照“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不断拓宽共建领域,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途径,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格局。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力度,认真抓好驻庆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新农村援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军地援建“双十工程”建设任务。不断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部队”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和爱心献功臣等拥军优属活动,解决驻庆官兵的实际困难。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每年市上新建军民共建点5个,县区新建军民共建点3-5个,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十三五”期间,庆阳市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5个县区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
2.全面完善优抚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面强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3.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不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易地教育培训、创业培训机制,指导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继续扎实开展“扶创”活动,探索建立“扶创”活动创新发展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信访包抓责任制,回应优抚对象信访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抓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有关政策法规,确保其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接收安置改革,及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五)推进社会治理由重点治理向系统治理升级
1.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深化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严格执行选举程序,按时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推动村(居)民自治向村(居)民小组拓展,广泛开展楼院自治、门栋自治活动。完善流动人口参与常住地、户籍所在地居民自治机制,参与常住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建立村(居)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市村务公开面达到100%。
2.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创新社区党建工作,加强村(居)党组织在村(居)治理结构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扩大居民参与度,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十三五”末,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0%。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覆盖率达到60%、30%。逐步增加社区文化认同,实现农村社区有“乡村舞台”、文化活动室和体育健身广场,到2020年试点村所属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实现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社区党员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比例达到90%和50%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
3.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坚持宽进严管要求,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社会组织向基层发展,形成市、县两级结构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建设体系。从社会组织登记、执法监察、年度检查、财务管理、民主决策、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注销清算等各个方面和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综合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力度,重点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助残服务、社工服务等领域的项目,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4.加强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进一步加快撤乡改镇步伐,到“十三五”末,全市建制镇占乡镇总数72%以上,努力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政府驻地试行城市管理体制,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逐步总结完善、推广实施。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积极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地名网站、地名导航、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界线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巩固勘界成果。落实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界线纠纷应急调处机制,及时调处边界争议,完成边界联检任务,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5.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改革土葬,大力推行火葬,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治理乱埋乱葬,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加快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火化设施设备,形成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加大公墓检查力度,规范公墓经营行为,强化殡葬重点事项监管。逐步完善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快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十三五”期间,新建殡仪馆1个,殡仪服务中心3个,公益性公墓25个,农村集中安葬区428个。
6.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建设,落实场地和编制,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力争全市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均达到国家aaa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实现与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交换,完成1990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建立婚姻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收养管理工作,规范收养登记行为,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涉外送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以规划为指引,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抓住突破点,采取得力推进措施,确保民政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改、监察、审计、财政、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规划、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支持民政工作,帮助解决民政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形成分工合作、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和落实部门协作机制,共同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坚持“民生财政”、“民生预算”,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费增长投入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增幅。市、县区两级财政新增财政收入要主要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民生方面,民政事业专项配套资金要足额安排到位,市、县区两级民政工作经费也要充分保障,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从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大局出发,着力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科学合理调整编制结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调整增加人员编制,补充人员,确保乡镇民政工作高效开展。要加强民政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广泛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民政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讲奉献、作风硬的民政干部队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人才,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以民政政务专网为依托,加强民政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优抚、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婚姻登记、地名公共服务等民政业务的网络化管理,提升民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严格督查考核。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年度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级级下达,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靠实责任,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促进落实,切实做到年初计划安排,年中检查评估,年末考核通报,确保终期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附:庆阳市“十三五”民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庆阳市“十三五”期间民政系统项目规划表 |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期限 | 总投资 | 申请投资 | 自筹 | 备注 |
合 计 | 52975 | 35495 | 17480 | |||||
示范 基地 | 庆阳市养老基地 | 新建 | 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49775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总投资19000万元。其中养老基地实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6521平方米;养老休养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31794平方米。 | 2015-2017年 | 21600 | 12700 | 8900 | |
社 会 福利院 (中心) | 小 计 | 6153 | 4553 | 1600 | ||||
环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新建 | 新建双面框架结构五层(局部六层)公寓楼1幢、双面框架结构三层综合服务楼1幢,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 | 2015-2016年 | 1963 | 1463 | 500 | ||
华池县社会福利院 | 新建 | 新建双面框架结构五层服务楼1幢,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0张。 | 2015-2016年 | 1190 | 990 | 200 | ||
西峰区社会福利院 | 新建 | 建成面积5000㎡,床位100张及配套设施 | 2016-2018年 | 3000 | 2100 | 900 | ||
敬老院 | 小 计 | 9382 | 7082 | 2300 | ||||
西峰区什社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面积5亩,新建框架结构单面三层住宿楼一幢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60张 | 2016-2017年 | 700 | 300 | 400 | ||
西峰区显胜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面积5亩,新建框架结构单面四层住宿楼一幢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床位60张 | 2019-2020年 | 1000 | 300 | 700 | ||
庆城县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面积6亩,新建框架结构两幢及附属用房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床位150张 | 2016-2018年 | 1242 | 1242 | 0 | (缺402) | |
环县洪德乡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框架结构三层单面楼一幢,附属用房20间,建筑面积2734.4平方米,设计床位80张,配套完成附属设施建设。 | 2016-2020年 | 790 | 580 | 210 | ||
华池县南梁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52间1458.6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机砖铺院2300平方米、砖围墙80米、透视围墙160米、护坡80米;并完成花园、大门及门墩、供排水、供热管网和采暖等室外及附属工程。 | 2016-2017年 | 650 | 460 | 190 | ||
华池县元城镇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6亩、新建框架结构二层楼房45间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97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9-2020年 | 550 | 450 | 100 | ||
合水县肖咀乡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框架结构三层综合楼,建成面积4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8-2019年 | 600 | 500 | 100 | ||
宁县县城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面积5亩,五层双面框架结构综合服务楼一幢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 | 2016-2018年 | 1500 | 1500 | |||
敬老院 | 宁县平子镇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3亩,新建框架结构三层楼一幢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9-2020年 | 365 | 365 | ||
宁县焦村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占地3亩,新建框架结构三层楼一幢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9-2021年 | 365 | 365 | |||
正宁县榆林子中心敬老院 | 改扩建 | 占地面积1.65亩,新建二层双面框架结构楼两幢,建筑面积64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6-2018年 | 210 | 180 | 30 | ||
正宁县宫河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敬老院综合楼一幢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6-2017年 | 760 | 320 | 440 | ||
镇原县太平镇中心敬老院 | 新建 | 新建框架结构三层楼双面楼一幢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 | 2016年 | 650 | 520 | 130 | ||
殡仪 服务 中心 | 小 计 | 3000 | 2400 | 600 | ||||
合水县殡仪服务中心 | 新建 | 殡仪服务站占地9亩,建设殡仪服务大厅一座3000平方米,附属用房240平方米。尚书湾陵园占地100余亩,进行墓区场地平整绿化及道路硬化。 | 2015-2016年 | 1000 | 800 | 200 | ||
宁县殡仪服务中心 | 新建 | 新建综合服务区、悼念、祭拜寄存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2018-2019年 | 1000 | 800 | 200 | ||
镇原火葬场 | 新建 | 新建火葬炉、遗体停放室等,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 2019年 | 1000 | 800 | 200 | ||
日照 中心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新建 | 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个(宁县8个、西峰区6个、正宁县4个、环县2个、庆城县1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39个(西峰区22个、庆城县52个、环县93个、华池县26个、合水县20个、正宁县22个、宁县79个、镇原县25个)。 | 2016-2020年 | 4440 | 3180 | 1260 | |
救助 管理 机构 | 小 计 | 1475 | 860 | 615 | ||||
庆阳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新建 | 新建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服务楼1幢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3490.89㎡,设置床位110张. | 2016-2019年 | 1400 | 800 | 600 | ||
救助 管理 机构 | 合水县救助管理站 | 新建 | 该项目由县发改局立项批复,占地667平方米,建单面两层砖混结构楼房一幢,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救助宿舍用房15间300平方米,办公、灶房等救助配套用房5间1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张。 | 2015-2017年 | 75 | 60 | 15 | |
儿 童 福利院 | 小 计 | 2950 | 1970 | 980 | ||||
宁县儿童福利院 | 新建 | 三层双面框架结构楼房一幢、门房,建筑总面积26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 2018-2020年 | 780 | 580 | 200 | ||
镇原县儿童福利院 | 新建 | 三层双面框架结构楼房一幢、门房,建筑总面积23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 | 2017-2018年 | 690 | 490 | 200 | ||
西峰区儿童福利院 | 新建 | 新建3000平方米三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一座,设置床位150张,设置相关功能室并购置相应设施设备。 | 2015-2020年 | 1480 | 900 | 580 | ||
救 灾 物 资 储备库 | 小 计 | 1625 | 1340 | 285 | ||||
庆城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 新建 | 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1处,征地4.5亩,建设两层框架结构库房、平顶房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 2016年 | 740 | 650 | 90 | ||
环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 新建 | 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一处,征地4.5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017-2018年 | 500 | 390 | 110 | ||
华池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 新建 | 征用土地5亩,建设库房、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 2015-2020年 | 385 | 300 | 85 | ||
中型 应急 避难 场所 | 小 计 | 2350 | 1410 | 940 | ||||
环县应急避难场所 | 新建 | 新建应急避难场所1处,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 2018年 | 650 | 390 | 260 | ||
华池县应急避难场所 | 新建 | 新建应急避难场所1处,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 2017年 | 600 | 360 | 240 | ||
西峰区应急避难场所 | 新建 | 新建应急避难场所1处,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 2017年 | 635 | 380 | 255 | ||
合水县应急避难场所 | 新建 | 新建应急避难场所1处,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 2017年 | 465 | 280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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