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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出台加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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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庆阳市民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提升志愿服务效能,推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力精神文明建设及基层社会治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的理念,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志愿者队伍,营造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意见》明确,志愿服务工作要围绕7项重点目标任务抓规范、抓落实、抓提升。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县、乡、村要以党建为引领,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行政管理、阵地建设、作用发挥等工作,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有效衔接。二是做好志愿服务注册登记。要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力度,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畅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按照《庆阳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20%。三是严格落实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按照“谁组织谁记录、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台账记录制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作为志愿服务表彰奖励重要依据。四是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内部治理,不断优化志愿者队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五是不断强化志愿服务站点作用。按照“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制度、有服务、有记录”六有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的三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加强志愿服务与文明实践有机融合。六是认真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每百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须达20个以上。七是及时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落实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数量、分布及活动情况,掌握各志愿服务组织基本信息。因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事宜被志愿者投诉或产生负面舆情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列入当年抽查范围。

《意见》要求,为保障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可持续推进,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把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志愿服务工作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定期公布检查、抽查情况,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强化典型引领。综合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引导,发现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志愿者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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