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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函(b类)-k8凯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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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函(b类)

来源: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李相宏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您提出的意见非常有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科学部署工作力量,确保工作量和人员力量相匹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转发了《甘肃省治理农村和社区基层组织“三多”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庆办发〔2016〕13号),杜绝相关部门将本职工作任务转嫁给社区。全市普遍建立了社区准入制度,凡是社区职责之外的工作事项,均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准入。建立了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的考核评比。全面清理工作机构牌子9152个,占原有机构牌子总数的64%。同时,大力压缩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大幅减少各职能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社区负担进一步减轻,为更好地服务居民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工作质量、标准同人员能力待遇相对应。社区人员配备方面,新一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成员平均年龄40岁,较上届平均下降了5.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61名,人数较上届上升19.7%,大学生村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干部人数有所上升,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市上各部门相互配合,拓宽在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招录公务员、选拔基层干部的渠道。制定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办法,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社区队伍工作积极性和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方面,2015年市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组发〔2015〕20号),从2015年开始,县区财政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列支从居民中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的生活补贴,将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使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酬基本达到当年乡镇新考录事业人员工资水平,全市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逐步提高。

三、加快创新步伐,确保困难群众生活需求同智慧社区建设相适应。一是加快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西峰区、宁县的一些社区在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开启了智慧养老服务,利用现代信息设备,提供远程医疗、居家养老等服务,做到了便民服务零距离。二是鼓励多元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服务机制逐步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心理咨询调解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站”等一批多方联动、互惠融合、协调发展的社区服务机构逐渐步入正轨,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养老、心理咨询、爱心公益等94项日常服务,累计开展各类公益服务2700余次,服务居民3.4万人次。

感谢你们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861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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