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困难群众参加2019年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资助标准
来源:庆阳市社会救助局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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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使他们能够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近日,庆阳市民政局发出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和资助参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适度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参加2019年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资助标准。
其中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在乡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参战退役人员、农村籍8023部队退役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的220元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资助标准由30%提高到60%,即由54元提高到132元;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由15%提高到20%,即由27元提高到44元;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市民政局要求,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是民政部门助推健康扶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准识别,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人,确保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资助参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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