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七夕节”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k8凯发平台

您的位置: k8凯发平台 >长者专区>k8凯发平台的公告>详细内容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七夕节”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

来源: 2024.07.10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2024年8月10日是农历七月七日“七夕节”,恰逢星期六,满足广大青年婚姻登记需求,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庆阳市8县(区)8月10日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8月10日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8: 00

二、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结婚登记

普通居民:

1、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口簿k8凯发平台首页和个人页;若因户口携带不便或户口簿遗失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身份证明);

3、男女双方2寸免冠红底合影照片3张。

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离婚登记

普通居民:

1、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口簿k8凯发平台首页和个人页;若因户口携带不便或户口簿遗失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3、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5、每人2张免冠2寸照片。

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预约方式

当事人可通过电话或者全国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https://hygl.mca.gov.cn/)等方式进行预约。 

庆阳市各县(区)婚姻登记处预约电话

婚姻登记处名称

办理地点

预约电话

西峰区

婚姻登记处

育才东路

汇景家园西门北侧

0934-8880095

华池县

婚姻登记处

华池县民政局三楼婚姻登记处(华吴路6号,原政法大楼)

0934-5131676

  

婚姻登记处

环县民政局一楼(环城镇翼龙路10号)

0934-4469401

 

镇原县婚姻登记处

 

 

 

政务大厅婚姻登记窗口

0934-7169103

 

合水县婚姻登记处

 

0934-5651130

0934-5651091

庆城县婚姻登记处

18993423030

正宁县婚姻登记处

0934-6120123

宁  县婚姻登记处

0934-6626070

 


庆阳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 

 


×
网站地图